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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材料之八

博罗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博罗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特点、问题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化,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大幅提高,在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效应的促进下,我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特点

     1、全县批发和零售业销售总量不断扩大。经济普查数据资料显示,2004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91个,个体工商户17242户。2004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6.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其中,批发额20.90万元,占销售总额的45.0%,零售额25.54万元,占销售总额的55.0%。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占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3%,成为拉动整个社会消费增长的主力军。

     2、住宿和餐饮业则成为近年来发展较快的行业。2004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37个,个体工商户2587户。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5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5倍。住宿和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6.56亿元,其中餐饮业营业收入5.85亿元,占89.2%。

     3、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非公经济迅速发展。随着流通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成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最早和发展最快的领域,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非公经济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经营管理先进、拾遗补缺能力强等优势,迅速发展壮大,打破了国有、集体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成为促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从经济普查的结果看,2004年末在全县137个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23.4%,集体企业占33.6%,股份合作企业占2.2%,有限责任公司占12.4%,股份有限公司占2.2%,私营企业占24.8%,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7%,其他企业占0.7%,非公企业所占比重为43.1%;非公企业全年实现销售额5.28亿元,占全部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额的58.2%。在23个住宿和餐饮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8.7%,集体企业占47.8%,股份合作企业占4.3%,股份有限公司占4.3%,私营企业占21.7%,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占13.0%,非公企业所占比重为43.5%;非公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4亿元,占全部住宿和餐饮企业的62.0%。(见表一)

表一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经营规模

类 型 批发和零售业 类 型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数
(个)
销售额
(万元)
单位数
(个)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37 90808.7 合 计 23 5435.4
国有企业 32 14168.1 国有企业 2 33.3
集体企业 46 23810.4 集体企业 11 2030.0
股份合作企业 3 10110.8 股份合作企业 1 260.0
有限责任公司 17 32534.8 有限责任公司 0 0.0
股份有限公司 3 1980.0 股份有限公司 1 0.0
私营企业 34 8149.6 私营企业 5 795.5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1 0.0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3 2316.6
其他企业 1 55.0 其他企业 0 0.0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更成为全县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行业,其中,批发业个体工商户354户,零售业个体工商户16888户,住宿业98户,餐饮业2489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工商户总共19829户,占全县个体工商户的65.4%,在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中的比例更高达73.7%。2004年批发和零售业个体户实现销售额32.07亿元,占全部批发和零售业销售总额69.1%;住宿和餐饮业个体户营业收入6.56亿元,占全行业的92.3%。

     4、批发零售业企业从事行业广泛、多样,重点行业突出。我县批发零售业企业从事行业广泛、多样,行业涉及个18大项,44个小项,种类齐全,新兴行业层出不穷,基本满足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需求,繁荣了市场。同时,重点行业突出。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主要以批发业为主,批发业单位数占总单位数的51.1%,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71.6%。批发业主要集中在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等三个行业,这三个行业的单位数占法人企业批发业单位数的72.9%,销售额的81.7%;零售业主要集中在综合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等行业,这四个行业的单位数占法人企业零售业单位数的79.1%,销售额的70.9%。(见表二)

表二 批发零售业法人分行业销售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数(个) 销售额(万元)
总 计
一、批发业合计
农畜产品批发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
137
70
4
9
1
2
5
33
9
1
6
90808.7
64984.9
4893.6
30238.7
50.0
3045.9
393.1
18565.4
4277.3
78.1
10669.4
二、零售业合计
综合零售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67
16
5
2
1
3
19
3
13
5
25823.8
8183.8
3015.7
29.2
0.0
458.3
5727.4
12.4
1394.8
2959.3

    5、大中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大中型企业继续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逐渐显示出雄厚的实力和蓬勃的发展生机,对整个行业的拉动作用日趋明显。从经济普查结果看,2004年末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4.93亿元,占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4.3%;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营业收入0.13亿元,占全县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的71.1%;全县星级宾馆营业收入0.17亿元,占全县住宿企业营业额的47.7%。

     6、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吸纳了大量社会劳动力,大大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从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看,2004年批发和零售业从业人员29835人,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11471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总数占全县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42.9%,成为服务业中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行业。

    7、商业布局以县城为中心,向各乡镇扩展。罗阳镇是我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优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单位主要集中在该地区,成为我县的商贸中心。其次,园洲、石湾等镇单位数量也教多,东北部一些乡镇单位数量较少。(见表三)

表三 全县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分布情况

镇 别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合 计 企业数(个) 个体户数(户) 合 计 企业数(个) 个体户数(户)
全 县 17577 335 17242 2615 28 2587
石坝镇 595 8 587 61   61
麻陂镇 357 3 354 38   38
观音阁镇 238 5 233 31   31
公庄镇 559 16 543 72   72
杨村镇 766 9 757 59 2 57
柏塘镇 632 16 616 50   50
泰美镇 488 12 476 44   44
罗阳镇 4270 133 4137 647 8 639
响水镇 301 4 297 25   25
湖镇镇 573 9 564 77 1 76
横河镇 309 2 307 38   38
长宁镇 1136 16 1120 161   161
福田镇 887 16 871 162 2 160
龙华镇 559 9 550 86   86
龙溪镇 1364 27 1337 202 1 201
园洲镇 2104 21 2083 374 2 372
石湾镇 1860 16 1844 373 1 372
杨侨镇 416 11 405 76 1 75
其他 163 2 161 39 10 29

    二、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规模偏小,外向型企业比重低。目前,我县批发零售业及住宿餐饮业单位数量虽然较多,但普遍规模偏小,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仍是市场销售的主体。据经济普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平均销售规模1349.5万元,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的企业仅8家,其中多为石油销售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和星级宾馆平均销售规模501.3万元,营业额达500万的企业仅3家,营业额达1000万元的企业尚属空白。外商与港澳台投资法人单位数仅占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数2.5%,销售额仅占全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销售总额的2.4%。

    2、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从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学历分类来看,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数只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数的15.1%,高中学历从业人员占40.7%,初中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占44.2%。具有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仅占9.9%,具有技术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只占12.1%。这说明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知识型、技术型的从业人员比重偏低。企业往往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多聘用文化不高、工资待遇相对低廉的合同工,同时,轻视了高学历、高素质员工的服务价值,不注重对员工的技能培训,这些都影响了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的快速、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3、业态布局不合理,结构待调整。商场、超市过于集中于县城繁华中心,而农村业态发展滞后,网点数量不够多,规模普遍偏小,多为个体工商户。我县零售业态发展不平衡造成的结构失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商业区域功能的发挥。

    4、业态发展层次低。尽管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但大多数仍搞单体经营,新型业态发展不规范、组织化程度低还较突出,许多连锁店表面是连锁,实质仍是单店操作、各自为政,很少真正做到统一配送、核算和管理。现有超市中经营品种少,而且设备简陋,经营多以粗放式为主,投资大,效益低,目标产品往往为本地产品,联系的紧密度低,造成产销脱节,难以形成规模优势。

    5、经营方式缺乏竞争力。目前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连锁店逐渐成为商场主流,但是,并没有哪家企业真正建立起自己的竞争优势,创造出独特的经营和管理方式。管理上缺乏一贯性,服务上缺乏一致性,企业也就缺乏相应的形成差别的有效措施。

    三、几点建议

     1、充分利用现代手段,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手段改造现行落后的经营方式,积极培育出一批主业突出、管理现代、辐射面广、核心竞争能力强的大型企业,使企业在能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我县旅游资源优势,建立星级特色酒店,打造有特色的旅游产品销售市场。

     2、进一步加大行业培训力度,提高行业人才素质。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进一步加强行业培训力度,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重视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使用和培养,建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3、不断优化完善行业网络,加快农村市场建设。目前,我县商业网点过于集中在县城,而其他乡镇消费品市场相对较为薄弱。县城所在镇以外的其他几个中心镇具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和消费潜力,消费市场巨大,可以考虑对这几个中心镇的商业网络进行扩展,然后以这些中心镇为基点,不断向周边乡镇扩展,逐渐优化和完善我县商业网络。同时,适当对发展农村消费市场倾斜,建立、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稳步发展。

     4、完善执法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应加大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继续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打击欺诈、假冒、坑蒙拐骗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统一协调,有权威、高效能和管理成本低等执法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城乡居民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

 

 

撰稿:陈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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