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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材料之十二

博罗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博罗县个体经营户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体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拓展个体经济的发展空间,促进个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已成为各级党政府的共识。本文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简称“经普”,下同)和有关统计资料,对我县30333户(含未领营业执照的,下同)个体经营户的分布情况、发展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粗浅的分析,并就促进我县个体经营户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我县个体经营户发展现状

    2004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外资民资富县”发展战略,使个体经济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博罗县经济增长的亮点之一。经普结果显示:2004年末,我县个体经营户为30333户,占惠州市个体经营户总量的四分之一,户数总量仅次于惠城区(33390户)排在其他各县(区)的前面。其中第二产业3420户,第三产业26913户。个体就业人员91714人,其中第二产业42332人,第三产业49382人。年营业额120.4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69.18亿元,第三产业51.24亿元。

    (一)我县个体经营户分布情况

    1、行业分布情况:从个体经营户数看,个体经营户最多的是零售业,其次较多的是制造业、餐饮业、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城市交通业,分别占总户数的55.7%、10.7%、8.2%、6.2%、5.9%和5.7%。这六个行业的个体经营户数占了总体的92.4%。从个体就业人数看,个体就业人数最多的是制造业,其次较多的是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分别占总体的44.1%、27.9%、9.0%、5.7%和3.5%。这五个行业的个体就业人数占总体的90.2%。从个体经营户的营业额看,最多的是制造业,其次较多的是零售业、批发业、道路运输业和餐饮业,分别占总体的55.5%、19.1%、7.6%、5.7%和4.9%,这五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占总体的92.8%(详见表1)。

表1 个体经营户按行业分各项指标

指标名称 户数(户) 比重(%) 就业人数(人) 比重(%) 年营业额(亿元) 比重(%)
各行业合计 30333 100.0 91714 100.0 120.42 100.0
采矿业 45 0.1 708 0.8 1.92 1.6
制造业 3239 10.7 40456 44.1 66.84 55.5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 25 0.02
建筑业 134 0.4 1143 1.2 0.39 0.3
道路运输业 483 1.6 864 0.9 6.82 5.7
城市公共交通业 1744 5.7 1748 1.9 0.39 0.3
水上运输业 71 0.2 405 0.4 0.67 0.6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33 0.1 104 0.1 0.24 0.2
仓储业 1 2
邮政业 5 0.0 12 0.0 0.04
计算机服务业 71 0.2 186 0.2 0.13 0.1
批发业 354 1.2 1002 1.1 9.09 7.6
零售业 16888 55.7 25594 27.9 22.98 19.1
住宿业 98 0.3 746 0.8 0.71 0.6
餐饮业 2489 8.2 8274 9.0 5.85 4.9
房地产业 2 7
租赁业 19 0.1 28
商务服务业 32 0.1 99 0.1 0.07 0.1
居民服务业 1784 5.9 5222 5.7 1.32 1.1
其他服务业 1876 6.2 3167 3.5 1.83 1.5
教育 92 0.3 333 0.4 0.42 0.4
卫生 574 1.9 890 1.0 0.38 0.3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113 0.4 163 0.2 0.12 0.1
娱乐业 184 0.6 536 0.6 0.17 0.1

    说明:1、 …表示数据达不到最小单位。

    2、分项比重和不等于合项之和为小数点四舍五入问题(下同)

    2、区域分布情况:我县个体经营户主要聚集在西、南两部,共有个体经营户18995户,占总体的62.6%;就业人数65718人,占总体的71.7%。其中西部个体经营户数和就业人数最多,分别为9601户和43179人,分别占总体的31.7%和47.1%;其依为南部、北部、中部和东部,分别为9394户和22539人、4214户和9746人、3946户和9724人、2890户和5661人,分别占总体的比重为31.0%和24.6%、13.9%和10.6%、13.0%和10.6%、9.5%和6.2%(详见表2)。

表2 个体经营户按区域分各项指标

区域 户数(个) 比重(%) 就业人数(人) 比重(%)
  总计 30333 100.0 91714 100.0
东部 小计 2890 9.5 5661 6.2
石坝 1149 3.8 2141 2.3
麻陂 586 1.9 1405 1.5
观音阁 407 1.3 640 0.7
泰美 748 2.5 1475 1.6
南部 小计 9394 31.0 22539 24.6
罗阳 6979 23.0 14556 15.9
龙溪 2415 8.0 7983 8.7
西部 小计 9601 31.7 43179 47.1
石湾 3795 12.5 17018 18.6
园洲 4306 14.2 21076 23.0
福田 1500 4.9 5085 5.5
北部 小计 4214 13.9 9746 10.6
公庄 968 3.2 2256 2.5
横河 488 1.6 886 1.0
柏塘 993 3.3 2591 2.8
杨村 1081 3.6 2085 2.3
杨侨 684 2.3 1928 2.1
中部 小计 3946 13.0 9724 10.6
湖镇 857 2.8 2251 2.5
长宁 1686 5.6 3722 4.1
龙华 963 3.2 2684 2.9
响水 440 1.5 1067 1.2
其他 288 0.9 865 0.9

    说明: 其他指罗浮山管委会和农林场。

    3、规模大小分布情况:我们以个体经营户的就业人数来反映其规模的大小。我县个体经营户大多都是1-2人的,有25119户,占总体的82.8%。2人以上的有5214户,占总体的17.2%;其中50人以上的有184户,占总体的0.6%(详见表3)。就业人数较多的个体经营户主要是从事制造业的,其次是从事餐饮业的。据经普资料显示,在50人以上的个体经营户中,从事制造业的占84.2%,从事餐饮业的占6.5%。

表3 个体经营户按就业人数分组

就业人数 户数(户) 比重(%)
总计 30333 100.0
1-2人 25119 82.8
3-10人 3960 13.1
11-50人 1070 3.5
51-100人 150 0.5
100人以上 34 0.1

    (二)发展特征

    1、传统行业仍居主导地位,新兴行业发展迅速。据经普资料显示,我县个体经营户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等传统行业仍居主导地位,经营户数、就业人数、营业收入分别占总体的81.9%、88.6%和88.7%。据工商资料显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和商务服务业等新兴行业发展迅速,经营户数、就业人数、注册资金比上年分别增长17.4%、46.6%和9.3%,增幅分别高于总体增幅16.4、38.6和2.8个百分点。

    2、经济发达的地区个体经营户数量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个体经营户数量少。经济较发达的西、南两部,是我县主要的经济增长点,GDP分别占镇级GDP的32.2%和31.4%,个体经营户分别占全县的31.7%和31.0%。GDP排前3名的镇,个体经营户数也排在前3名,分别为罗阳(GDP第1名,个体经营户数第1名)、石湾(GDP第2名,个体经营户数第3名)和园洲(GDP第3名,个体经营户数第2名)。GDP排在末3名的镇,个体经营户数也排在末3名,分别为横河(GDP倒末第3名,个体经营户数倒末第2名)、麻陂(GDP倒末第2名,个体经营户数倒末第3名)和观音阁(GDP倒末第1名,个体经营户数倒末第1名)

    3、第二产业个体经营户规模大于第三产业,但经营效益低于第三产业。经普资料显示,我县第二产业户均就业人员12人,户均拥有固定资产22.42万元, 户均年收入202.29万元。第三产业户均就业人员2人,户均拥有固定资产7.77万元,户均收入19.04万元,可见第二产业个体经营户规模大于第三产业。但从经营效益看,第二产业低于第三产业。据经普资料分析:我县第二产业个体经营户的收支比例为1.14:1,第三产业为1.42:1。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投入1元钱,第二产业比第三产业少收益了2.8分钱

    (三)个体经营户对我县经济发展的贡献

    1、个体经济已成为我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经普资料测算,2004年个体经营户实现增加值25.57亿元,占全县GDP的20.0%,占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的46.9%;实现工业产值68.79亿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29.6%。据统计,2005年个体经营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3.94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3%;实现税收1.62亿元,占全县税收总额的14.2%;其中地方税收0.98亿元,占全部地方税收的28.5%。

    2、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大拓宽了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据经普资料显示,2004年,我县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人数为91714人,占全县二、三产业就业人数的33.5%。据工商资料显示,2005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763户,就业人数12210人,占全县二、三产业新增就业人数的30.4%。

    二、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博罗县个体经济发展迅速,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但个体经济总体水平还不够高,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如内部发育不成熟,个体就业人员素质不高,存在短期化和违章违法行为;外部关系也未完成理顺,管理部门职能不到位,融资难问题未能解决,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等等。

    为了促进我县个体经济进一步健康、持继地发展,我们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促进个体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对个体经济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规模,不限制发展速度,不限制经营方式。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做到个体业主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原则,西、南部地区发展个体经济要在提高上下功夫,搞好管理和规范,东、北部地区要充分发挥个体经济在转移剩余劳动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中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努力创造宽松、平等的外部环境。政府要明确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对个体经济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及时处理个体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重新理顺管理体制和转变管理职能,为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二是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制约机制,严肃党风党纪,以杜绝政府管理人员的腐败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个体协会、同业工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桥梁作用;四是通过舆论导向、新闻媒体,宣传、表彰个体业主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为个体业主参政议政创造机会,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三)加强素质教育,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目前我县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仍然偏低,法制观念较为淡薄,制假售劣、偷税漏税、无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要加强个体私营经济这一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个体私营业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讲究信誉,合法经营。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说明:1、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2、营业额是按照国家的抽样详查方案,每个行业抽5%的样本进行详查推算得来。

 

 

撰稿:林伟英 余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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